基于實踐哲學導向的小學音樂教學法課程改革與實踐
二、教學手段上:改革傳統(tǒng)教學模式,形成實踐與探究為主的方法
在音樂實踐教育哲學的理論背景下,對“小學音樂教學法”課程進行深入探索,開展新的“小學音樂教學法”課程教學改革。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和新課改的經驗,改革傳統(tǒng)教學模式,貫穿實踐育人的教學理念,以實踐、操作、演練、探究為主,采用“學中做,做中學”的實踐性教學模式。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和新課改的經驗,在傳統(tǒng)教學內容的基礎上,大量增添音樂教育實踐的實操活動內容。如課堂參與式討論、主題研討會、課堂教學模擬練習、教學設計、教案寫作、課件制作、微型課展示等形式的實踐內容。
三、教學內容上:明確實踐活動,促進音樂實踐課程化
音樂實踐課程化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改變傳統(tǒng)的音樂課堂教學模式,在教學課堂內落實音樂實踐,注重歌唱、器樂教學,設計不同的教學活動引導學生更多參與課堂。其次將課堂外的音樂活動納以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納入音樂課堂的內容,使之拓展課程的概念,進一步推進實踐活動步入“課程化”的層面。如在課堂教學中,可以將實踐環(huán)節(jié)落實到課堂教學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在音樂作品的欣賞中,可以結合游戲情境、加上肢體律動、課前引導等多種方式引發(fā)學生的實踐活動,以不同形式的實踐活動參與到音樂本身中。重視器樂教學的重要地位,可以選用不同的器樂來開展器樂教學,引發(fā)學生對實踐活動的全新認知。又如在課堂外的音樂實踐活動,可以開展細致的計劃,逐步形成常規(guī)化的實踐活動,結合學校的條件和實際情況,舉辦新年音樂會、班班唱、歌手大賽、音樂講座、音樂采風、高雅藝術進校園等類型活動。形成穩(wěn)定、系統(tǒng)、常規(guī)的活動內容安排以及實施計劃部署,是學校音樂實踐課程化的有力保障。
四、教學原則上:注重實踐形式多樣,面向全體學生
面向全體學生是《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學科教學開展的重要原則之一,國家教育部門重視教育的公平,全面提升整體學生的水平。在學生呈現(xiàn)一定差異性的音樂教學過程中,注重實踐形式的多樣性能夠形成因材施教的教學,可以使更多的學生參與到音樂實踐活動中,獲得獨特的個體體驗形成個人成長。如在課堂教學中,鼓勵學生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自我創(chuàng)作,形成以小組為單元的綜合藝術表現(xiàn)形式,學生可以借助小組的力量來開展藝術實踐活動,充分放大個人優(yōu)勢,在團隊中資源整合。又如豐富藝術社團的種類,發(fā)揮社團在校園實踐中的優(yōu)勢,形成人人參與、人人有特長的局面,給予學生更多的發(fā)展機會和選擇空間。又如多舉辦普適性的藝術活動,類似于“班班唱”以班級為單位開展藝術實踐活動,從而形成100%的藝術實踐參與。
五、教學評價上:采用多元教學評價,細化實踐評價維度
教學評價在實踐音樂教學中必不可少,通過教學評價能夠明確教學目標的達成,通過教學評價能夠形成以結果為導向的教學。從課程與教學實踐評價的角度,檢驗“小學音樂教學法”改革在培養(yǎng)與提高學生的音樂實踐能力和音樂教育實踐能力等方面的價值與功能。改革傳統(tǒng)課程教學評價改變傳統(tǒng)的以“老師講得好不好”為評價標準,建立以“學生練得好不好”為評判標準新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的實踐放到教學評價的維度中,來引發(fā)學生的重視與思考,讓音樂實踐真正成為教學中的常見教學環(huán)節(jié)與方法,通過細化實踐評價的維度進一步推動實踐在教學過程中的地位和意義。不僅如此,在教學評價中,可重視過程性評價體制,全面記錄學生在實踐過程中形成的能力發(fā)展變化,并且將“實踐態(tài)度”“實踐獲得”“實踐參與度”等均作為考量的依據。
小學音樂學科教學盡管不以傳授某種藝術技能為教學目標,但音樂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技能在教學中仍然占據重要的地位,而實踐便是獲得學科知識與技能的最有效載體。隨著教學理念的不斷更新,音樂課程的人文性、綜合性、技能性呼喚音樂教學實踐。教師只有不斷地完善教學理念,并實現(xiàn)“遵循教育理念”到“理念為教學服務”的轉變,才能形成對教學內容的全面把控,從而構建學生能力素養(yǎng)的培育。